1970-01-01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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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看见某地的大学生游行,整得挺暴力,不但不好好上他们的课而到大街上成帮结队地走,似乎还掀翻了几辆日本车,好像还把那车,给报了销报了废。突然感觉到我们国家的政策,怎么突然间就放得这么宽。许多的屁民,连到大衙门口去放个屁,喊喊冤,都完全可能被撵得屁滚尿流,狼奔豕突,怎么这么一大帮子人,跑到大马路上,根本就是公开地打砸抢,却可以平安无事,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讲,还成了许多国人心目中的抗日英雄,还可能受到大大地称赞呢?难道这样就真的不影响咱们国家的稳定了?说实话,通过游行来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、呼声的作法,本是世界绝大多数百姓的权力,在中国,也基本上是一直写进《宪法》的。可惜在咱们这种特殊的国情下,宪法也不一定就真的宪得了法。所以,可以游行这一条宪法,在中国的执行,这些年来不但没得以光大,反而每况愈下,老太太过年,一年不如一年了。记得前些年我的同事曾经对我调侃说:当下的中国,有一个法执行得最不好,又有一个法执行得最好。怎么样,各位看官,您能猜得出来,这执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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